2020-12-12-借錢度日苦哈哈,正確觀念讓你無債退休-(上)

前晚的地震不知道大家是否都平安,我個人住在台北10樓的大廈,劇烈搖晃加上門窗被震的嘎嘎響,讓我一度以為房子要崩塌了,希望各地都沒有災情一切平安。其實這陣子心理蠻感慨的,不知道是疫情的關係還是大環境真的不好,半年以來已經有10幾個朋友私底下跟我借錢,更別說那些來公司申請小額貸款的客戶,看著桌上厚厚一疊的資料就知道了。其中很多人是因為理財方式錯誤,加上新冠肺炎來攪局,過去這一年因為投資賠本而借錢負債的人的確不少,只是到底該怎麼善用手邊資源,找到正確的投資方法,然後享受美好而且無金錢憂慮的退休生活,是一門看似簡單卻要努力研究的課程。

2020-12-04-令人悲傷的借錢故事,別讓親情勒索綁架你

從事民間融資多年,看過無數個跟借錢有關的故事,有些人借錢借到身敗名裂妻離子散,有些人因為借錢度過一時難關開創新的人生,有些人為了至親家人背債努力工作力圖走出困境,有些人傻地為愛借錢淪入金錢地獄痛不欲生。無論來借錢是怎樣的故事緣由,還是得秉持著理智借錢聰明理債的原則,借錢不是一件丟臉的事情,取決於你怎麼處理自己的債務。今天的借錢故事我個人非常心疼故事裡的主角,當她打電話到公司借錢的時候,原本以為只是一個簡單借錢的案子而已,後來才發現這女孩子的故事值得讓大家警惕。

2020-11-28-借錢買期貨慘賠,年收百萬淪為月光族

上星期打球的朋友聚會時,朋友說到自己這一年的遭遇,只差沒有落下男兒淚,他曾經是人人稱羨的高薪工程師,年收入一百多萬,35歲前就買下了台北市精華地段的房子,娶了美嬌娘也生下兩個非常可愛的孩子,名符其實的五子登科。這樣的背景跟經歷,你能想到他今天會淪落到妻離子散、負債累累需要跟人借錢度日嗎?唉,有些人的人生就是那麼戲劇化,擁有一份高薪的工作跟幸福美滿的家庭,卻聽信黑心理專的話去投資期貨,不但把所有的積蓄都賠個精光,還跟銀行、親友、同事借錢來補救虧損。

2020-11-16-借錢可以成為美事也可以成為憾事

今天一早就接到一通來自客戶的電話,原本在旅行社上班的他,從1月份開始就被迫留職停薪到5月,因為公司大多是跑國外的旅遊團,所以當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到5月的時候,他心裡就很清楚必須得轉換跑道然後想辦法維持生計。於是他跟幾個旅行社的同事提出離職,然後分別來找我們借錢,湊齊了資本後,決定在網路上經營團購事業。五個大男人完全沒有團購的經驗,於是跟許多婆婆媽媽討教團購的購買方式、運作方式,剛開始還因為沒有選對商品而差點血本無歸,幸好遇到很棒的廠商願意讓他們換貨,6個多月以來跌跌撞撞吃了不少虧,但也因為腳踏實地而累積許多經驗。

2020-11-10-借錢要借對!買房比你想像中更簡單

前幾天看到一篇文章非常有趣,討論到台灣人與美國人對於買房的思維,作者在文章裡敘述到,台灣人對於購屋買房的習慣,通常是存夠一筆足夠的金錢,就算要跟銀行貸款借錢,也會繳交較多的頭期款讓貸款年限縮短,試圖減輕負擔,而這筆較多的頭期款必須儲蓄很長一段時間或是尋求親友協助。美國人則是恰恰相反,他們貸款的金額往往是房屋總價的九成起跳,也就是說,他們不習慣儲存一大筆金錢再買房子,而是寧願跟銀行借錢把房子買下,再慢慢將房貸還清。這兩者間有什麼樣的差異呢?

2020-11-04-借錢不是阻力,重點是該怎麼投資自己!

曾經有個長輩當著很多人的面前誇讚孫子的高中同學很聰明、很懂事,孫子在一旁心裡十分不悅,在學校時的成績他一直都是班上的前幾名,後來還考上了國立大學,他的高中同學只不過進了一般的私立學校。當他氣沖沖的質問爺爺為何誇讚別人而不是成績優秀的自己時,長輩的答案讓我至今都印象深刻,他說:「聰明人跟普通人的差異,不是在於學歷的高低或是名校的加持,而是思維方式不同閱歷不同,而這樣的不同,造就了更精彩更智慧的人生。」

2020-10-22-借錢買房到底值不值得冒風險?

這幾天在臉書上看到一篇網友分享的真實經歷,他剛出社會的時候跟親友借錢自己開了間小店,很努力地在七年後還清債務,但是出租店面的房東一直將租金漲價,於是他下定決心一定要存錢買下一間店面,不再把每個月的辛苦錢都貢獻給房東。當然,下了決心就是跟銀行借錢負債的開始,依照現在的銀行利率已經非常優惠了,如果一間房屋你的貸款金額大約800萬,繳款年限設定在20年來說,每個月所要負擔的房貸就落在40000~50000間,這時候你就要考慮,借錢買房真的值得冒風險嗎?頭期款又從何而來?

2020-10-16-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下)

當你遇到借錢不還的狀況,證據搜集齊全了,各項因素也都考量好了,如何透過法律途徑把錢討回呢?上篇有提到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一般人都認為這麼專業的文件一定要交給專業的律師或是專人撰寫,其實並不是一定的,存證信函最主要的目的還是在於表明自己債權人的立場,然後要求對方在設定的時限裡出面處理或是給予回應,基本上是通知對方的作用,而存證信函本身則是沒有法律效力,而是證明「你曾經透過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還錢」這個動作。當債務人收受存證信函卻仍然賴帳不理會,這時候就可以正式進入法律程序。

2020-10-14-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上)

上一篇講到在借錢之前所要懂得的法律小常識,其實在最完美的狀況下就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如果你很倒楣遇上了借錢不還的壞蛋時,該怎麼透過法律途徑自救呢?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你與債務人之間的借錢關係需要被實體的證據所證明,這樣一來上了法院才能順理成章的追討你的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在上篇文章一直強調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重要性,白紙黑字加上雙方的簽名就足以讓法律為你討回公道,正確填寫的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甚至是本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2020-10-12-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準備借錢篇

寫了那麼多有關借錢的文章,我想想還是把一些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小常識整理給大家,畢竟人都有需要借錢救急的時候,無論對象是親朋好友還是同事,先把借錢的相關法律都摸清楚了,才能在借錢的時候也保障自己的權益。在借錢給別人之前,其實以我的經驗來說,要有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的心理準備,所以,如果你不是真的有那筆閒錢,或者是你絕對要求對方要清償款項,真的就不要跟任何人有借錢關係。否則未來如果真的遇上了借錢不還的狀況,傷了彼此感情事小,要頻繁的上法院打官司才是最麻煩的地方。